党员干部要常照党章之“镜”

来源:云南楚雄网 2022-02-12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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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章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己的一面镜子,能让党员干部找准差距、指明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时刻记得多照“镜子”,查找不足,校准航向。

  以党章为镜,照出理想信念。“作始也简,将毕也钜。”百年征程,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先后产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理论成果。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新征程的主心骨、定盘星。没有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坚定信念,就不可能于无光的暗夜中开辟出一条崭新的道路,就不可能把中国人民的自由幸福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无论何时,作为党员干部都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怀有居安思危、自我警醒的忧患意识,在胜利面前不松懈、不动摇、不骄傲,深刻了解、全面掌握党的创立背景、奋斗历程、曲折经历和成长经验,进一步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以党章为镜,照出为民初心。回望百年奋斗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攀越了一座又一座高山,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始终把人民作为“源”和“本”,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中。党员干部要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奋斗的起点,把不负人民作为奋斗的终点,要厚植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俯下身子听民意,始终初心不改,做好、做实、做强群众工作,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

  以党章为镜,照出务实本色。“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执政之要,在于为民务实。身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谋发展、谋幸福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要始终坚持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认清和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以群众呼声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实事办实。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帮民难、解民忧、纾民困,最根本的前提就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始终践行一线工作法,与群众共情。(李周江 中共南华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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