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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州积极筹措财力,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困难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等相关政策,楚雄州出台《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
筹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助22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助180元,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定额补助120元。
今年,楚雄州财政部门共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3751万元。其中,安排6077万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了全州33.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2万城乡低保对象、0.9万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黄 丽)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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