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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于3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原来脱贫户享受的医疗保障政策还能不能继续享受?政策有哪些调整?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农村低收入人口
二、参保资助政策
从2022年3月1日起,原脱贫攻坚期内基本医保倾斜政策,将过渡为公平普惠的待遇保障政策。其中,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同时,在保持基本医保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口在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调整。
划重点
一、大病保险
二、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还推出了依申请医疗救助制度,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超过全州非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标准的农村参保人员,经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将按相关救助政策给予救助。
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
3月1日正式实施的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通过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防线,发挥防返贫机制综合保障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持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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