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多措并举助推金沙江禁捕工作

来源: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1-10-11 1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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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流域禁捕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姚县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的原则,压紧压实乡(镇)、村相关部门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大姚县人民政高度重视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工作,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实施禁捕的通告》,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禁捕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召开户长会、制作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以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渔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捕捞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325份,张贴禁捕通告175份,制作安装禁捕告示牌7块,刷写永久性标语15条,召开户长会议124场次,通过媒体宣传12次、出动宣传车51辆(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保护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联合执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非法捕捞,贩运水产品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销毁禁用渔具。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5(辆次)、出动执法船艇 23(艘次),水上巡查里程 786公里,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27个次,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80个次,开展联合行动 17次,销毁违规渔具1次 5米。通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在群众中起到了震慑作用。

  下一步,大姚县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金沙江、渔泡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成果。(杨洪珍)

责任编辑: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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