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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雄市政协九届四次、五次会议上,白娅、李永文等7名州、市政协委员通过深入小区实地了解、与物业服务管理方和小区业主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物业服务管理和小区业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连续两年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提案提交后,楚雄市政府对此提案高度重视,将此提案及时转交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收案办理单位立马办,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报州、市政府及州属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政协委员亲自参与督办,促成制定出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3月15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办法》出台后,楚雄市着重抓实健全行业诚信监管体系、夯实党建引领创“红色物业”、强化培训提素质、创建“平安和谐小区”、建立完善投诉反馈机制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和加强业主自治意识培树,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办法》没有出台前,整夜鸡犬不宁,家里水龙头坏了、下水道堵了、灯泡坏了,经常找不到物管人员,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也不管事。本来就狭小的公共区域内,鸡狗到处跑,杂乱无章地摆放着居民的盆栽,车辆乱停乱放、垃圾遍地、公共设施破损、小广告到处都是。”楚雄市鹿城镇灵秀社区香蜜郡小区居民70多岁的夏丽珍老人说。在楚雄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广大州、市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该小区现在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小区居民公约》等,环境干净整洁、秩序规范有序、设施完善配套,真正从源头上依法规范服务行业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取得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支持配合。同时,引导业主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业主权益,发挥业主的主人翁作用。“自己的小区自己管、大家的事情大家定”,做到矛盾纠纷不出小区及时得到化解,形成了小区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机制,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存贵 杨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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