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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楚雄州新型城镇化建设蓬勃发展,蹄急步稳。
城乡建设稳步推进。预计“十三五”期间,楚雄州累计完成城乡建设投资1237.24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2.3倍,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8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4%左右。全州城市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98%、95.34%、100%、80.9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9平方米,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住房事业长足进步。探索实践形成的城镇棚户区改造“楚雄模式”,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全国推广。全州累计完成投资170.34亿元,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8790户;累计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66567套390万平方米,惠及20多万城镇低收入群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1.85万户,建设了一大批安居房、暖心房,“住有所居”水平显著提升。
行业发展成效明显。建筑业企业达462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2家,拥有各类别资质1535项。到2020年底,楚雄州建筑业产值达35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21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比重达15%;房地产开发企业达230家,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4亿元,销售商品房面积30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55平方米。预计“十三五”时期,楚雄州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22.17亿元,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1611.81万平方米。
城镇管理日新月异。成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1个、国家卫生城市4个、国家森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县城1个,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实现全覆盖;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3650公顷,50个公园绿地面积达110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8.5%、3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全州平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2%。(杨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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