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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楚雄州政府历来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始终把根治欠薪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省政府考核中连续多年处于全省领跑位置,根治欠薪形势总体向好,为维护楚雄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机制建设,抓实源头治理。率先出台《楚雄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职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用工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和规范。在全省首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协查工作机制,弥补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查办相关案件中职能受限、手段不多、力量偏弱的问题。2016年以来,楚雄州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欠薪协查函52件,办结52件。同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楚雄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规定》,对应急周转金的筹集、应急周转金垫付范围、应急周转金审批、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全省首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行了规范,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工程建设项目资料规范目录》,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中应落实的工作制度、内容、程序和标准等,为厘清欠薪责任奠定了基础。
突出隐患排查,做到精准治欠。在注重常态化抓清欠的同时更加注重关键节点、重要时段的集中发力、集中整治。每年元旦、春节及学校新学期开学前都要定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在专项行动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和行业监管领域的欠薪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摸清全州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建立“欠薪工作台账”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落实台账”,做到欠薪和存在欠薪隐患项目、人数、金额底数清、情况明。自2016以来,全州共巡查用人单位3498户,排查在建工程项目3118个,涉及农民工10.19万人;发现欠薪项目和欠薪隐患942个,涉及农民工5.41万人,涉及金额2527.8万元。
突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楚雄州各级各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项目业主、劳资专管员等开展轮训,组织楚雄州人社系统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展开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强化宣传学习。截至目前,共印制条例宣传资料15万册、宣传标语1500条,培训人员850余人(次);司法部门发放法援宣传资料2万余份,150人(次)律师参与农民工专项维权服务,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此外,还组织根治欠薪集中宣传活动10场,在全社会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愿欠的良好氛围。
突出案件办理,做到有案必查。不断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近年来,通过人社微信手机App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的推广使用,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投诉渠道。2016年以来,楚雄州共协调处理案件数736件,立案查处17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6件,向社会公布拖欠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27件,法院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1件,为31782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578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24575人,涉及金额2977万元。
突出部门联动,形成治欠合力。建立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和平安建设考核,确保压实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2020年以来,楚雄州先后抽调成员单位骨干90人(次),为1801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741万元。
突出惩戒震慑,做到以惩促治。严格执行有关清欠处理规定,对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对非法讨薪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同级“扫黑除恶”专门机构。近年来,通过持续强化联合惩戒,共向社会公布欠薪典型案例27件,实现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惩戒常态化并由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诚信等级运用,在用人单位评优评先、公司上市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五年来,楚雄州累计对109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审核,并将失信人的信息推送至“社会信用”平台,予以联合惩戒。(马芝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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