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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楚雄州委组织部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楚雄州委组织部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组织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深度融合,采取“五个一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基层党组织+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被全国推广,以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四面红旗”争创评选活动和“大比拼”工作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2018年被表彰为云南省扶贫先进集体,部机关连续5届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3年创建工作中,楚雄州委组织部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统一,先后投入资金1738.68万元,帮助姚安县和武定县共223户81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开展“打赢阻击战,我能干点啥”实践活动,参与卫生清扫、消毒和防疫知识宣传3000余次,为一线防控点捐赠各类物资5000余件次;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单位累计服务时长4077小时。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平安楚雄、诚信楚雄创建宣传活动,向社区经营主体和住户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坚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增强工作活力相统一,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各类文明风尚行动中陶冶干部情操,进一步彰显了“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良好部门形象。(记者 谷 伟)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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