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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楚雄州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相关工作,全面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及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建设项目等6个年度省级重点减排项目。
二是组织研判楚雄州大气主要污染物突发事件和天气影响因素,4次发函县市人民政府,督促和指导应对空气污染,通过协商森林防火计划烧除时间、增加洒水治理扬尘、加强污染源排放监管相关举措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三是坚持提前部署,印发《加强春夏季环境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函》,对近年空气污染治理进行回顾总结研究,安排部署今年春夏季攻坚行动。
四是对年度约束性指标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开展定期调度,对进度迟缓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取督查督办,确保项目取得成效。
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20年一季度,在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受异常气候等因素空气质量总体下降背景下,楚雄州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州10县市空气优良率达100%,其中楚雄市PM2.5月浓度均值为25μg/m3,在全省同比上升11%情况下,楚雄州同比2019年下降20%。(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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