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国家局、省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照职责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依法禁止农贸市场(含超市、网站)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餐饮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转运贩卖、进入市场销售,主动配合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全州涉及养殖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办的网站、网店发布信息的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48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822个次,经营户11082户次,排查监测电商平台网站、网店444个次,责令电子商务经营者删除发布的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3条,关闭活禽市场103个、涉及活禽经营户476户。
二是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加强禽类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认真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地方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全州共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垃圾清运、清洁消毒市场735个。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等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热点进行商业营销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共检查口罩经营户5026户次,消毒杀菌用品户5047户,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
四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共检查药品经营户5534户次,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件。
五是加强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案件2件。
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调查,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及时处置轻重投诉举报,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294件,其中涉及价格投诉举报177件(口罩价格162件,食品价格12件,中药材价格2件,消毒用品价格2件)。
七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问题的底线。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3854户次、餐饮经营户7814户次、其他经营户8938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件。劝说停办集体聚餐412场次,劝散聚餐人员31340人次;全州各县市发布关于关闭城区商家店铺的通告,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目前全州共关闭店铺37914户;对急需使用的楚雄州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和楚雄州民政局(养老服务院)共20台电梯进行检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及时告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梯消毒和安全保障工作,宣传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使用知识。
八是加强与州内药械经营企业沟通联系。动员15家企业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多渠道收集疫情防控物资购销信息,每天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反馈到物资保障组,对确定购买的物资全天24小时跟踪,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进货量,全力保障防护物资的市场供给。尽力帮助企业协调在物资购销中存在的困难,确保购买的相关防护物资及时投入使用。(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记者 杨德祥)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
2024年02月28日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