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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1月27日,楚雄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扎实落实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州林草局系列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标准,结合部门职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成立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普有华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自1月27日以来,市林草局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围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养殖清理排查3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楚雄州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2条措施》、《楚雄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7条措施》、《云南省林草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5条工作措施》和《楚雄州林草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4条工作措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督促各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护站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加强与市级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加强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管控工作。
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安排部署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巡护监测,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至1月28日,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全部排查完毕,对41家养殖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疫情解除前不允许转运、贩运、交易。1月23以来,全市林草系统累计出动车辆82台次,出动人员399人次,发放告知书41份,悬挂标语19条,发放宣传单150余份,粘贴禁止交易公告64份,车辆巡回宣传10场次,累计业务巡护人员10480人次,设置检测卡点12处,关闭森林公园、风景区2处。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普宣传,增强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告知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提示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机关内部疫情防控。春节收假之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控,每天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障办公环境安全卫生。要求所有干部职工上班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好自我防护,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干部职工每日测量体温不少于两次。认真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相关情况,对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外出情况,防止出现带“毒”上班的情况。原则上不举行人员聚集的各类会议活动,特殊情况必须召开的,严格控制参会人数10人以内。经全面排查,市林草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及家属体温正常。
下步疫情防控工作中,市林草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听从指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继续发扬“勇于追求、敏于行动、敢于担当”的威楚精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王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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