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

来源: 2019-11-07 17:20:46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座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对增强城市功能、凝炼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2月,楚雄市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 提名资格。一年多来,通过整治综合农贸市场、清洁居民小区、整治不文明养犬、清理小广告、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倡导市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民的生活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观,城市文明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楚雄的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城乡更美了;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涌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越来越多,城市文化品位、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攀升。

  楚雄市创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作为新晋提名城市,经验仍不足,基础仍薄弱,还需持续加大创建力度,还需广大市民持续大力支持参与。当前,楚雄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迎检的关键时期,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楚雄的文明形象,为此,我们特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一、请您自觉当好文明环境的守护者。做到垃圾不乱扔、口痰不乱吐、公物不破坏、污水不乱泼、游览不涂鸦、花木不攀折,做文明有礼的楚雄人。

  二、请您自觉当好文明家庭的践行者。做到遵德守礼、文明居住;杂物不乱堆、宠物不扰邻;邻里要和睦、娱乐要文明;自觉维护门前及小区卫生。

  三、请您自觉当好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做到守序不插队、马路不乱穿、护栏不翻越、红灯不乱闯、车辆不乱停、喇叭不乱鸣、车窗不抛物、喝酒不开车;乘坐公交车时主动关爱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

  四、请您自觉当好文明诚信的经营者。做到经营不出室、摊点不占道、广告不乱设;坚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做好“门前三包”。

  五、请您自觉当好文明城市的点赞者。创文无小事,您的每一次热情参与,都将为我们的城市文明增色生辉,请积极参与志愿行动,为建设文明楚雄奉献爱心、贡献力量,并以最美的笑容、最佳的作答,亲切友善对待每一位外来客人,积极为文明楚雄点赞,为家乡文明代言。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人民创,文明创建为人民,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19年10月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本次活动拟开展主题融媒报道、摄影作品征集、理论评论阐释、幸福长卷绘制、线上线下互动、宣传联盟构建等“六个一”大型网络宣传。

2024年03月11日 16: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祖国南疆,拥有国际性口岸4个、双边性口岸1个、边民互市贸易点14个,是中国陆路口岸最多的城市。

2024年03月11日 16:45

陈真永说,大理对古城保护核心区临街商铺立面风貌进行规范提升;对古城内保存较好,具有建筑文化、历史、工艺科研价值的传统院落进行活化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41

今天,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整理长图,带您一分钟速览2024全国两会“云南好声音”。

2024年03月11日 16:38

2023年,全国累计完成4.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8.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

2024年03月11日 16:31

平遥县委、县政府把保护好千年古城作为重大任务,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23

杨宗科希望,相关部委加大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项目、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与《汉长安城遗址国土空间规划

2024年03月11日 16:15

王学锋建议,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平台建设,将各类保护要素纳入信息化平台并动态维护,并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和共同保护。

2024年03月11日 16:07

石磊建议,应以古法维护,遵循修旧如故原则,在尽量保留传统建筑原构件、原材料、原工艺的同时,将不得不补充的新构件与原构件区分开来,并加强传统技术和工艺人

2024年03月11日 16:00

3月8日,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山东大学、云南省科技厅在青岛签订共建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合作协议。

2024年03月11日 15:52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