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采取措施吹响复产复工“集结号”

来源: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02-15 17:16:49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大姚县为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采取六条有力措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产复工,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一是成立工作组强化指导。及时对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增设了复产复工组和稳就业服务组,并从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发改局、工商联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复产复工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复产复工备案制度。指导企业制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明确复产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县工信、发改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四是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在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全面摸排员工在春节期间的活动轨迹,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途经疫区、外省返回、接触敏感人群、有发烧咳嗽症状等情况的,须单独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五是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提前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积极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帮助企业联系采购生活物资,确保复产复工后员工生活有保障。

  六是全面开展厂区消毒。组织企业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全面开展环境清扫、环境消毒,保持厂区通风良好,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筑牢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网”。

  由于大姚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为复产复工企业提供专班服务,截止2月14日,已复产复工14家,在岗员工1132人,复产复工率达36.3%,预计所有企业将于近期全部复产复工,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杜中语 郭剑  李海英)

责任编辑:杨德祥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这是云南首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云南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技术标准空白。

2024年02月28日 11:19

2月26日,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批1182台区外保税维修“智能电视盒子(待维修)”件通关放行,标志着云南省获批的首个区外保税维修项目正式开展业务。

2024年02月28日 11:10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