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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7元,排全省第6位;增速4.4%,增速排全省第4位。
1、工资性收入7816元
2、经营净收入2275元
3、财产净收入805元
4、转移净收入1951元
分城乡类别和来源构成看
城 镇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80元,排全省第6位;增速3.6%,增速排全省第1位,增速与全国持平,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
1、工资性收入15019元
2、经营净收入1852元
3、财产净收入1806元
4、转移净收入2504元
农 村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9元,排全省第11位;增速6.0%,增速排全省第4位。增速高于全国、全省0.2个百分点。
1、工资性收入2926元
2、经营净收入2563元
3、财产净收入125元
4、转移净收入1576元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45元,排全省第4位;增速4.4%,增速排全省第1位。
1、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548元
2、衣着消费支出444元
3、居住消费支出2127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09元
5、交通通行消费支出2211元
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12元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832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60元
分城乡类别和来源构成看
城 镇
2022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43元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43元,排全省第2位;增速2.3%,增速排全省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
1、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813元
2、衣着消费支出730元
3、居住消费支出2991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979元
5、交通通行消费支出3762元
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951元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40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77元
农 村
2022年上半年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251元,排全省第8位;增速7.9%,增速排全省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
1、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690元
2、衣着消费支出251元
3、居住消费支出1541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58元
5、交通通行消费支出1157元
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550元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24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80元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楚雄调查)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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