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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州有收支结余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2022年绩效工资总(增)量人社部门已予批复,自2019年11月云南省出台《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等政策以来,首次完成了所有有收支结余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的绩效工资总(增)量核定和批复,充分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值,打破了乡镇卫生院的“大锅饭”,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促进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楚雄州真抓实干,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出台绩效工资政策。楚雄州人社等有关部门及时转发省绩效工资政策,并督促指导各县(市)结合实际出台政策,2021年12月底以前全州10县(市)已出台绩效工资政策;二是调研指导各县(市)规范绩效工资政策。楚雄州委改革办会同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组到县(市)开展落实“两个允许”蹲点调研,督促指导县(市)规范落实“两个允许”;三是部门协同解决绩效工资核定难的问题。人社、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在计算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时充分考虑了因疫情原因导致公立医院有收支结余数而无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的困难;四是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绩效工资核定批复。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成立落实“两个允许”工作专班,协调人社和财政部门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增量的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有收支结余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总量计算、核定和批复工作。(罗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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