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为深入推进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清廉医院”建设,努力创建“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风清洁、作风清朗”的“清廉医院”。医学装备科不断探索,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招标采购中,规范采购行为,实施“阳光采购”。
医疗设备招标现场
2021年度医学装备科共完成采购项目23项,成交金额为770.60万余元,其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采购批复要求实施采购。2021年度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有15项,成交金额为608.56万余元。其中有10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成交金额为60.23万余元;另外5项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成交金额为548.33万余元;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根据医院内控制度进行采购。2021年度按照医院内控制度进行采购的项目有8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成交金额为162.04万余元。
办公耗材、监控维保招标现场
在采购过程中医学装备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并不断完善医院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采购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及手续,全流程请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并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党总支会研究决策后实施,确保合理合规、按质按量完成采购计划,实现采购行为过程规范化、阳光化和效益最大化,提高采购效率。强化采购风险防控,每次采购前均对科室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地依法采购理念,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污腐败现象。确保采购全过程的规范、公开、完整、透明。同时为医疗、护理提供更好的保障服务。(刘俊沂 )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