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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2020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及“十三五”云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等的各项要求,为更好地完成全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今年7月,州卫监中心对全州10县市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为确保在10月底前圆满完成全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90%的工作目标,更好地指导各县(市)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参照GB/T 18205-201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州卫监中心公卫科在督导前制作了《楚雄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参考流程》,发至各县市进行学习,并为各县市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参考。
在督导过程中,各督导人员认真听取了各县市监督机构有关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工作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州卫监中心公卫科的工作人员还与各县市学校卫生监督员就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对他们日常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一一进行了解答。
通过督导发现,部分县市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开展率较低,主要是因为疾控监测任务配合难度较大、缺乏快检设备、基层监督机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学校卫生专业监督员较为缺乏等。在督导过程中,州卫监中心要求各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抓紧时限,抓住重点,加强学习,认真扎实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盛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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