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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3月9日,永仁县卫生监督所举办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复工复诊疫情防控措施培训班,永仁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等2家民营医院、6家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13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为依据,以详实的案例,对严防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作了具体要求。
培训要求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在复工复诊前要认真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和就诊人员登记,做好医院诊所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做好防护物资储备,规范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认真落实个人防护,做好突发情况处置。
培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参照中华口腔医学会《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口腔门诊诊疗工作防控的建议》,对县医院、中医医院、民营医院口腔科、口腔诊所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预检分诊、诊疗规定、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作了要求。建议口腔科、口腔诊所首先考虑恢复口腔正畸、口腔黏膜病、口腔颌面外科诊疗等非喷溅类常规诊疗服务,其次慎重考虑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等操作时间较长、飞沫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喷溅类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最后逐步转为全面正常开诊。
通过本次复工复诊疫情防控措施培训,增强了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依法执业、依法防控的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复工复诊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复工复诊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诊两不误,两促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应对大考提出“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抓紧”的总体要求贯穿于复工复诊的全过程,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卫生健康人力量。(牛虹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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