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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3月2日,永仁县交通局联合莲池乡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对永(仁)大(姚)一级高速公路2个施工标段复工前疫情防控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名卫生监督员参与本次联合专项督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3台次,人员13人次,卫生监督员认真查阅了2个标段复工前疫情防控总预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人员管控、物资储备使用等3个分预案;2个标段22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健康申报、健康随访证明、永(仁)大(姚)高速一级公路指挥部同意复工相关批复;消毒液、口罩、额温枪、护目镜等防护物资储备情况;体温监测记录、每天2次消毒记录;“云南抗疫情”扫码使用情况;“八必须三严禁”落实情况;其中一个标段28人农民工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健康申报、健康随访证明等个人健康证明材料,均为永仁本地人,村委会证明1月份以来均未离开过永仁辖区,本人承诺未曾与湖北(武汉)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等相关资料。
在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对项目部复工前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防控物资到位、人员健康状况严格审查备案、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完整可查等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施工现场未使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疫情防控预案操作性不强、消毒剂配比使用不规范、口罩使用不规范、“八必须三严禁”落实不细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特别是口罩的使用必须严格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抓好落实,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预案,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并将整改情况报县交通局。
通过联合检查,检查组一行认同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检查意见和下步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局将本次检查综合意见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2个标段可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应对大考提出“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抓紧”的总体要求,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企业力量。 ( 汪洋)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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