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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大姚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王丽平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法治大姚建设指标体系(2021-2025年)》《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大姚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通报了2021年度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情况、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石羊镇党委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负责同志进行会议述法。
会议指出 要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21年度大姚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三位,全州第一位,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 要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大姚建设新局面。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大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生动实践。要着力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会议要求 要强化措施保障,推动法治大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构建形成合力攻坚的责任链条体系,强化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工作。对工作开展缓慢,推进无力,严重拖了全县法治建设考评后腿的乡镇和部门要开展工作约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县司法局班子及内设股室长110余人参加会议。(杨德慧/文 王志斌/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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