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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以一流检察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细化措施 明确责任
《意见》下发后,楚雄州检察院党组迅速组织专题学习,检察长牵头对《意见》内容逐条分析,并结合楚雄工作实际,制定了86条具体落实措施,逐一细化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制定落实时限清单,由办公室每月进行督办。各基层院积极学习研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工作方案,从服务产业园区、保护特色农业、公益诉讼护航企业发展等方面着力打造工作亮点。
检察官们联系走访民营企业
“楚检护企” 品牌打造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楚雄州检察院多管齐下,建团队、抓管理、强机制,力求打造保障到位、服务精准、业务一流的“楚检护企”工作品牌。以项目工作法,抽调刑事、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业团队,专人专责推进项目实施;实行涉企案件统一管理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台账,落实涉企案件报备请示和专人专办等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涉企案件法律适用准确,政策落实到位,三个效果统一。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团队
主题展区 营造氛围
楚雄州检察院建设了以要点提示、成果展示、法治宣传、接待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展区,集中展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和重点举措,梳理出7类企业涉法涉诉风险和对策进行整体宣传,打造了“楚检护企”品牌形象,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展区
围绕案件 推进改革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工作。楚雄州检察机关在率先完成第三方机制建设和规范制定的基础上,以案件办理为核心,持续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楚雄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已正式启动合规程序,完成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选任,企业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开展合规建设。各基层院都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针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楚雄州检察院正积极与各方协商,并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力争把解决问题的方案转化为新的经验成果。
设立站点 深化协作
2018年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共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21年,双柏、姚安、永仁等基层院在当地工商联设立工作站点,将检联协作推向深入。2022年《意见》下发后,全州两级院积极行动,与工商联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现已全覆盖挂牌成立了“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站”。各地分别召开了检、联、企联席座谈会,检察机关向工商联、企业家介绍了落实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了解了企业发展困难,宣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政策。检、联、企三方沟通更加顺畅,协作方式不断更新,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站成立并实现全覆盖
清亲检企 立规树矩
为构建新型“清”“亲”检企关系,畅通检企联系沟通渠道,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楚雄州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官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企业正负面行为清单》,为亲不逾矩、清不疏远、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检企关系构建提供规范依据。同时,为鼓励检察人员在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中担当作为,楚雄州检察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容错和救济的具体办法。两项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楚雄州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对检察人员的严管和厚爱,防范不当履职风险的同时,坚定了服务企业的信心。
出台制度 保障权益
楚雄州检察机关始终把切实保障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作为落脚点。为依法落实有关司法政策,保障社区矫正过程中的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能赴外地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楚雄州检察院与州司法局共同制定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工作意见,为涉企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生产经营开方便之门,从制度上保障了相关企业的生存发展。(刘 曦)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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