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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2年3月21日10时40分,李光洋驾驶云EX1869号小型越野客车行至杭瑞高速K2422+40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2年4月3日21时55分,起聪驾驶云E6J19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京昆高速K2563+200M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4月5日21时00分,杨明棋驾驶云EBA09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楚雄监狱外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4月5日21时05分,李正云驾驶云EL28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楚雄监狱外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4月4日21时17分,肖国跃驾驶云E3J296号小型轿车在车团线K3+200M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4月4日19时32分,李友才驾驶云EMU51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南大线K82+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7日14时许,秦宗祥驾驶渝AN31Q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牟定县彝和园福路桥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84.3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8日20时55分,侯启新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牟定一中路段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7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97.5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30日20时44分,黄合高驾驶云D9099Z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县医院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16日20时57分,高国宏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县医院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19日20时33分,倪福俊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县医院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30日23时05分,张萄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5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30日21时34分,胡春安驾驶云AK26C7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30日23时23分,钟伟驾驶云R0R350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30日22时15分,周学宾驾驶云L615JS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7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9日21时11分,李青驾驶云ES8612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9日22时02分,李正忠驾驶云E61031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9日21时38分,高立华驾驶云EJQ01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9日21时45分,许加峰驾驶云EAV07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5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9日20时50分,李虎驾驶云EVV667号小型轿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8日21时05分,周万斌驾驶云A7DA9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2日20时22分,自建昌驾驶云EQ885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堵姚线K2+500M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17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9日20时12分,黄丕安驾驶云EBX2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水线(三岔河—水塘公路)K372+20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4日20时22分,龙才新驾驶云A6M0U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定县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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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19时54分,龙元奎驾驶云EAK50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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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20时14分,钱智远驾驶云EAK50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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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20时08分,杨文权驾驶云ENT83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武定县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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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20时30分,李银祥驾驶云EG78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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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20时06分,袁超驾驶云EJ67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定县狮山大道与中新街交叉十字路口西10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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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20时02分,杨其有驾驶云A7FL3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定县狮山大道与中新街交叉十字路口西100M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正在办理中。 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0日16时28分,谭翠芳驾驶云E22036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张孟线K2854+6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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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8时54分,徐应聪驾驶云E22180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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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15时10分,王海艳驾驶云ENA2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化湖南路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2日17时17分,苏荣松驾驶云EDV92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妥甸—箐口K1+2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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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17时00分,郭万发驾驶云EQY10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妥甸—箐口K1+2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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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17时03分,张国海驾驶云EDL20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妥鸡线K3+2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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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14时25分,王双驾驶云E80982号小型面包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94+2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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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14时53分,阳贞良驾驶云FMR35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95+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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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15时41分,王明芝驾驶云E31086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虎乡大道与民丰路路口,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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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19时24分,徐丕洪驾驶云EPB75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3066+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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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19时04分,李开富驾驶云EHV98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3066+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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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9时19分,王飞驾驶云EBX28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3066+100M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超员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0日12时50分,杨梅驾驶云EMK23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彩鄂公路K85+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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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8时26分,朱学明驾驶云FFJ1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普龙街K18+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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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9时31分,李学先驾驶云EJF37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河门口—大麦地K18+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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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9时35分,李发贵驾驶云FTF43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河门口—大麦地K18+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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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17时32分,代荣全驾驶云EDJ51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2907+9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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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15时15分,杨辉驾驶云EY562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42+400M处,实施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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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15时17分,代存良驾驶云ENB44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海资底—太河江K25+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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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15时25分,李发祥驾驶云EKC72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海资底—太河江K25+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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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6日10时16分,杨中华驾驶云EDV87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2909+8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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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12时50分,郭映驾驶云E7U72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9+0M处,实施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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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09时21分,李万荣驾驶云ED3938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妥海线K3+400M处,实施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5人,实载6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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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15时41分,李家万驾驶云EHD53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52+2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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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19时20分,贺德刚驾驶云EPT56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妥鸡线K3+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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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09时31分,李林和驾驶云EDL98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52+8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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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0时27分,舒勇平驾驶云EPT1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42+5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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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1时36分,佘发才驾驶云ESQ76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长青路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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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6时03分,苏延生驾驶云EHV56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文康路与双柏一中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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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6时06分,杨晓梅驾驶云ENB30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文康路与双柏一中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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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19时49分,郭兴发驾驶云EQY60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文昌路与人民路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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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20时06分,王景助驾驶云EGE7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72+200M处,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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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11时50分,杨兆华驾驶云ELX63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长青路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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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21时06分,苏贤寿驾驶云EHV56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虎乡大道与民丰路路口,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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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19时01分,李明才驾驶云EM2119号小型越野客车在东山—泸水(泸水线)K3066+0M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核载5人,实载7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楚雄交警提示,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