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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姚安县大河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而导致的赔偿纠纷。2021年7月22日,许某某(重庆市巫山县骡平镇金水村人)在与楚大高速公路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麂子村罗家村隧道进口施工方上班时,不慎被钢丝绳砸伤,后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现已伤愈出院。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无法达成一致,许某某与企业施工方于2022年3月11日向大河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接受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事发经过,厘清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赔偿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工作人员通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以及司法鉴定(伤残结论)等凭证,结合当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详细计算了赔偿数额。调解过程中询问双方各自能接受的赔偿金额,然后采用背对背方法分别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各自的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耐心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后达成一致赔偿数额,企业施工方在同意结清许某某在受伤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医药费、护理费及生活费共计29万元外,同意一次性赔偿给许某某22.8万元,作为对许某某的精神损失补偿、伤残补偿及后期治疗费用补偿。许某某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同意接受该企业分期赔付的要求,双方最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签订后,该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先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许某某支付了10万元,一宗因工伤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大河口司法所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了一个简短的普法宣传会议。向企业管理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制度,旨在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企业告知了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扩大企业在遇到法律困难时的受助渠道,促进企业顺利施工。(罗乔峰)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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