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2人被楚雄交警查处吊销、禁止驾驶...

来源: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03-07 09: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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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查获大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2月26日21时43分,肖正勇驾驶云E4C77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楚雄市阳光大道和源农贸市场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26日21时29分,张志平驾驶云EZS198号小轿汽车行驶至楚雄市阳光大道和源农贸市场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7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8日23时38分张如明驾驶云EX727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楚雄市开发区天和园农贸市场外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17日22时05分,刘明辉驾驶云E08840号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楚雄市阳光大道固业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16日22时16分,王朝平驾驶云ENF7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楚雄市雄宝路云荫寺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16日22时06分,来松明驾驶云EBB94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楚雄市雄宝路云荫寺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8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16日21时24分,沙本权驾驶云AK9V11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楚雄市雄宝路云荫寺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1月18日10时00分,王云驾驶牌号为云E6D91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安武线K37+2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王云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82mg/100ml。血液鉴定含量为:75.68mg/100mLl。王云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19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2月14日21时16分,李潞潞驾驶云D0F522小型汽车,行驶至禄丰城区世纪大街与星河路交叉路口15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李潞潞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4mg/100ml,血液鉴定结果为174.94mg/100ml,李潞潞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2月3日20时26分,李荣财驾驶云EV512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禄丰城区世纪大街与新宿大街交叉路口35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李荣财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8mg/100ml,血液鉴定结果为116.20mg/100ml,李荣财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01月20日17时47分,董成利驶云ELB76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彩鄂公路0+1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董成利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4mg/100ml,董成利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19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1月18日19时40分,胡金洪驾驶云ELB66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舍资至纳甸6+2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胡金洪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66mg/100ml。胡金洪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19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01月18日21时00分,杨金荣驾驶云EM024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舍资至纳甸6+2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杨金荣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杨金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19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21日23时05分,陆晓强驾驶云E9H775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牟定县新南路老武装部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92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08.5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23日20时49分,唐宗凯驾驶云E6U71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牟定县新南路县医院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88.9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25日20时38分许,艾可洪驾驶云ENN53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新南路县医院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日20时25分,段维禹驾驶云E1957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华县龙泉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3月2日20时40分,王勤宝驾驶云E7H96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华县龙泉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14日20时17分,李佳龙驾驶号牌云ENB74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街心花园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022年02月15日20时08分,韦学开驾驶号牌云EAU1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朝阳路路口,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72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57.3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16日20时19分,王井福驾驶号牌云ELA91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372公里200米处,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4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5.8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28日22时46分,普晓峰驾驶号牌云EE6113号轻型普通货车在虎乡大道与查姆大道路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02月27日09时20分,普家泽驾驶号牌云EQZ93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折野线K3+500M处,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98.3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2月10日20时07分,龙荣福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60公里100米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48.0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0日20时59分, 钟宇杰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永吉村公路1公里100米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6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64.9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0日21时26分, 李永才驾驶云A2G2N9号小型轿车在陵园路烈士墓加油站门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93.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0日20时06分, 张正先驾驶云E9P96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罗婺路物美廉超市门前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2月10日20时01分, 陈俊宇驾驶云A11C1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罗婺路罗婺彝寨大门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0日20时32分, 徐学能驾驶云EN33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罗婺路物美廉超市门前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2月10日20时34分, 胡春明驾驶云AX739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陵园路烈士墓加油站门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2月24日21时48分,丁加明驾驶云A3L9P9号小型轿车在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26.1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24日21时51分,王红彬驾驶浙JRA149号小型轿车在环城东路与安武线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68.1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2月13日20时20分,起凤华驾驶云E7F95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89.6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3日20时32分,杨帮明驾驶云EET44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23.4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4日23时22分,吴天富驾驶鲁B3EP8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元谋县元通街云之蓝小区门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13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87.0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5日20时26分,李金明驾驶云EZ2958号轻便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2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98.5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5日20时16分,白标驾驶云EFK57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0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56.7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5日20时40分,王文军驾驶云EV292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物茂街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物茂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4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83.7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6日15时55分,白显友驾驶云EQB39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元谋县新华乡平地村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39.6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6日21时许,李建德驾驶云E5K60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京昆线与老羊线交叉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07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83.0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6日20时40分,包永平驾驶云E7X565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滨江大道与源昌路交叉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12.5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7日20时38分,李绍聪驾驶云EGL49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07.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7日20时30分,李兴聪驾驶云EMY42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7日10时09分,张建驾驶川M263A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金殿坡头时发生交通事故,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后被民警带至元谋县医院采血,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83.4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8日14时09分,尹文宇驾驶云ENZ47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元谋县元通街自来水公司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含量测试结果为16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36.1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9日13时23分,李学金驾驶云EJW09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羊街镇洒洒依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元谋县公安局羊街派出所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后被民警带至羊街卫生院采血,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64.4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19日21时30分,熊建华驾驶云ELU70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凤凰大道高速公路桥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23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23.4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21日20时30分,吴廷军驾驶云E06P9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京昆线108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2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91.4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2月22日21时许,杨孝东驾驶云E4A27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元谋县元大公路平田街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元谋县公安局平田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9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34.2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无证、无牌驾驶违法行为

   查获大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2年2月26日10时22分,孟力胜驾驶云GBJ26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杭瑞高速K2393+800M,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2年2月25日16时18分,姜旺材驾驶桂K1950H号小型越野客车行至杭瑞高速K2393+800M(楚雄西收费站),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查获大队: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23日14时46分,张玉娇驾驶号牌为云EKX2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安武线K49+8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张玉娇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02月14日21时11分,王红珍驾驶云EQD98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世纪大街与星河路交叉路口15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王红珍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分别裁决,合并执行5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30日10时35分,李正祥驾驶云ABW25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沪瑞线K2822+9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李正祥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5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1年10月24日16时50分,周宗华驾驶云ELU25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舍资至纳甸K0+3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周宗华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06月26日12时00分,周杨兵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架号:动号:K9211104),行驶至舍资至纳甸K4+8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周杨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分别裁决,合并执行6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2月23日19时15分,陈上波驾驶云A93BP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牟定县新南路县医院路口,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09日10时14分,杞兴荣驾驶号牌云2329374号手扶拖拉机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63+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为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9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09日19时54分,王能章驾驶号牌云E6K211号轻型栏板货车在鄂嘉镇K2+6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为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9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0日10时25分,李增祥驾驶号牌云ELX60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里安线K13+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1日15时29分,张海涛驾驶号牌云E78Z16号小型越野客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2959+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为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9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1日15时18分,罗庆云驾驶号牌云ELA27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72+8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1日15时34分,鲁关怀驾驶号牌云EGE14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鄂嘉镇K2+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2日15时26分,王婷驾驶号牌云EDZ2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鄂嘉镇K2+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3日14时34分,杨盛超驾驶号牌云EFR68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1+6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3日16时00分,杨存祥驾驶号牌云EGJ47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晋云线—英雄水库K2+500M(旧地基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3日20时13分,杨歌驾驶号牌云EPS75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昌路与文康路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3日20时29分,王学惠驾驶号牌云EMK41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昌路与文康路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3日13时29分,瞿志强驾驶号牌云EBX33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1+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4日19时56分,程序驾驶号牌云EPA91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街心花园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6日16时08分,李富驾驶号牌云E3L505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4+1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为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6日20时11分,罗运德驾驶号牌云ER047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4+1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6日20时15分,周耀强驾驶号牌云FDW49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72+2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6日13时37分,常剑洪驾驶号牌云EQZ74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东山—泸水(东泸线)K2892+100M(阿达矣河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6日10时21分,方思彪驾驶号牌云EPS60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妥甸—丫口K7+5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18日20时44分,张苏军驾驶号牌云ELX69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街心花园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24日13时20分,罗湘驾驶号牌云EPL06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73+3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27日16时03分,杨学昌驾驶号牌云ES258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彩鄂公路K70+10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2022年02月27日15时31分,罗克红驾驶号牌云EQY56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楚双公路(226线)K50+30M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0元的处罚。 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查获大队: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4月26日19时11分,张映红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架号:LVJHDMZA3F1100940;发动号:150908940),行驶至舍资至纳甸K0+6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张映红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分别裁决,合并执行69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01月13日10时00分,何啟荣驾驶无牌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架号:LVJHDMZA3G1101135、发动机号:161126148),由纳甸向舍资方向行驶,行至舍资至纳甸K0+1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何啟荣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分别裁决,合并执行109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05日10时01分,鲍忠昆驾驶云AF66Q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在沪瑞线K2840+65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鲍忠昆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74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09日20时29分,李昊明驾驶号牌云EQZ10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人民路与妥甸街路口,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22年02月13日13时42分,董春贵驾驶号牌云E69708号小型轿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2+30M处,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22年02月13日13时50分,李文忠驾驶号牌云EM7418号小型面包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82+100M处,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22年02月14日20时09分,李梦婷驾驶号牌云EPS96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街心花园路口,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022年02月21日15时08分,胡诗文驾驶号牌云HVK60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三岔河—水塘公路(三水线)K375+600M处,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其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超载违法行为

   查获大队: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月4日23时18分,刘年军驾驶云E27285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侏罗纪大街K1+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刘年军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刘年军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21年11月18日16时47分,梅耀军驾驶云F89689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侏罗纪大街K1+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梅耀军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梅耀军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21年4月29日8时37分,王世猛驾驶云E2H237号轻型自卸货车行至沪瑞线K2850+7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王世猛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王世猛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21年9月18日4时13分,牟荣斌驾驶川D5763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沪瑞线K2852+7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牟荣斌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牟荣斌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19年11月7日1时42分,罗文伟驾驶云E31030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沪瑞线K2884+2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罗文伟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罗文伟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21年11月23日20时56分,刘建兵驾驶云E0G049号轻型自卸货车行至侏罗纪大街K1+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刘建兵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刘建兵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2021年11月18日16时49分,杨得志驾驶云F89670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侏罗纪大街K1+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实杨得志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2年2月依法给予杨得志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所持驾驶证记6分。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02月21日17时00分,徐元驾驶云E53851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张掖—孟连(张孟线)K2952+500M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楚雄州公安交警查处吊销、禁驾人员名单

 

  楚雄交警提示,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责任编辑: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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