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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基层组织代表担任听证员,就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
救助申请人王某(系未成年人)的代理人在听证会上,向参会人员说明了救助申请人目前生活面临的困难及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审查的情况、司法救助的理由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员就案件情况等向案件承办人、当事人进行了提问。会上,听证员结合案件情况,对是否同意对王某给予司法救助、救助金额等听证事项开展了客观、深入的评议。经评议,5名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认为王某因案致贫,生活极为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王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及司法救助的金额。
此次听证,听证员对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模式,能缓解被害人及家庭的急迫困难,在物质、精神上给予被害人精神慰藉,体现出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担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周 瑜)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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