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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增强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的思想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改造教育,根据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关于开展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四个集中”活动的通知》,2020年6月30日,姚安县光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1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观看、集中教育、集中承诺、集中考试”活动。
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光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每天按时发送定位,每周按时电话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按时汇报思想情况和提交月度书面汇报及考评表,每季度提交季度评审鉴定表,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云南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试卷”考试,并签订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承诺书》。
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的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的态度,增强了法治观念。( 马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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