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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姚安县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件法网案件,这是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次调解法网案件。2020年5月,栋川镇某居民在云办通上申请调解矛盾纠纷,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系统平台上发现后,立即审核并着手调查。事情是这样的:龚某某与彭某某及董某某都相处的好,2015年6月,彭某某需用钱,龚某某就将彭某某领到董某某家中,让董某某为彭某某到当地信用社贷款给彭某某使用,董某某基于对龚某某的信任,就到当地信用社贷款100000元借给彭某某,当时彭某某也给董某某写了借条,彭某某结了一段时间的贷款利息后就外出至今未归,其家人也于2020年1月外出。
信用社多次找董某某催要贷款,2020年3月,董某某所贷款项连本带息已增至132000元,董某某找不着彭某某讨债,就要求龚某某偿还一部分贷款,龚某某认为自己没有用过董某某所贷款项,自己不管,董某某就三天两头跑到龚某某工作的地方和家里闹,其妻子扬言龚某某不偿还一部分贷款就要死在龚某某家。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查清楚情况后,发现该纠纷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且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没有协商的基础。但为了避免双方发生过激行为,决定介入该纠纷。2020年6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为时4小时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从法、理方面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进行自愿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1、由龚某某借给董某某人民币30000元,董某某到信用社将所贷款项连本带利共计132000元还清;2、董某某负责向彭某某讨要借给彭某某的款项连本带利132000元,讨要到后归还龚某某借给的人民币30000元;3、董某某家任何人不得再对龚某某家以此事为借口发生纠缠。
一起可能引起激化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及时得到了化解,有效维护了两户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孙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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