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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定县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在专案攻坚上持续发力,在成功打掉以普光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以李明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后,武定警方历时一年,抽丝剥茧,于近日成功摧毁以邓明伟为首的10余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2月18日,武定县公安局抽调民警组成“2.18”专案组,对以邓明伟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进行专案侦查。经侦查查明:以邓明伟为首的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自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妨害作证、开设赌场、骗取贷款等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以邓明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有生(绰号“二春”)、邓勇福(绰号“勇儿”)、蒋金荣(小名金娃子、绰号“蒋不清”)、鲁林德(绰号“黄马甲”、“黄马褂”)、邓兵等5人为骨干,以李洪抱、陈文喜、李忠杰、李俊、李小平、张建华、孙国春、杨彦明(小名“小卫明”、绰号“老卫”、“卫哥”、“卫总”)、张勇等人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组织在武定县辖区内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妨害作证、开设赌场行为,非法所得共计15372265.58元,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该犯罪集团先后共实施各类犯罪案件20件,其中寻衅滋事案3件,非法采矿案9件,虚假诉讼案1件,敲诈勒索案1件,妨害作证案1件,开设赌场案3件,诈骗案1件,共抓获该案涉案人员19人,刑事拘留13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未采取强制措施2人,移送起诉涉案集团人员15人涉及案件16件,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财务总价值342.9832万余元。
2020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武定人民法院对被告邓明伟、杨有生、邓勇福、蒋金荣、鲁林德、邓兵、李洪抱、陈文喜、李忠杰、李俊、李小平、张建华、孙国春、杨彦明等10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被将择期宣判,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黑恶不除,决不收兵!
武定公安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武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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