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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姚安县司法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切实管住“人”,要求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消毒,并全程佩戴口罩。切实管住“物”,做好行政复议接待窗口、阅卷室等场所的消毒清洁工作。
引导当事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引导群众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对接收和寄发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法律文书进行消毒处理。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工作。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需要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的,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对因疫情耽误复议申请时限的,告知期限延长、案件中止等相关规定,打消其顾虑。坚持“复议为民”,工作中对复议申请“应收尽收”,确保不因疫情耽误一件案件办理。(李晓芸)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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