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再部署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来源:楚雄州森林公安局 2020-03-06 15:33:48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3月5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推进会结束后,楚雄州公安局组织召开续会。楚雄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云同志结合楚雄州实际,对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

  徐云局长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对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滥食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高度重视。要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今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我省召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是为CoP15成功召开创造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楚雄州“1133”发展战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客观要求。

  徐云局长强调,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违法犯罪活动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要责任,进一步提高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上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徐云局长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公安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和警种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打好整体战、持久战。二要强化主责意识。森林公安机关要实行积极警务战略,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摸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流向、作案手法、涉案人员等底数,分析掌握规律特点和现实动态,全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三要突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四要科学统筹警力。各县(市)公安局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刘文海)

责任编辑:杨德祥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这是云南首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云南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技术标准空白。

2024年02月28日 11:19

2月26日,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批1182台区外保税维修“智能电视盒子(待维修)”件通关放行,标志着云南省获批的首个区外保税维修项目正式开展业务。

2024年02月28日 11:10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