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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读《楚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市政办通〔2019〕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方案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 背景依据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部署安排。2019年4月、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省、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政办通〔2019〕23号),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我市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决策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工作的要求,也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
二、目的意义
行政执法是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对我市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改善执法服务,保障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对国家和省、州推行“三项制度”的统一规定动作作了进一步强调和重申,并结合实际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了实施步骤、时限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重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第二部分是任务措施,共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3个方面,对重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进行了明确;二是要求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4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音像记录的定位、作用、设备配置,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进行了明确;三是要求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落实审核责任4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四是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从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3个方面,对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明确了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分为安排部署、完善制度、全面实施、整改提高、总结报告等五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考核5个方面内容。并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列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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