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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清廉牟定”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牟定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制定《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适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弘扬大胆干事创业的正气,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邪气。
该县建立了澄清正名联合评估工作机制,对反映问题失实的检举控告,通过集体研判、案卷审核等程序,对澄清正名对象、事项、处置结果以及带来的效果进行联合评估、严格把关,保证工作依规有序、审慎稳妥推进。同时,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
为有效遏制背离举报监督本质、干扰正风反腐秩序的不实举报歪风,牟定县纪委县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打击机制,加强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及时发现恶意举报、失实控告等行为。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初核,分级分类予以处置,对失实检举控告人及时进行提醒教育,最大限度减少、消除不实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影响。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7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对14名有错告、误告行为的检举控告人进行批评教育。
该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利用“清风牟定”微信公众号、牟定纪检监察网站、小广场大喇叭、户外电子显示屏、正风反腐公开栏、宣传展板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纪法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依法依规反映正当诉求,狠刹歪风邪气,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是担当,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更是担当。”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王德芹 起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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