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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党内有关法规,制定了禄丰县政协系统委员界别活动组党支部(以下简称为“功能型”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该办法一是按照严实并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委员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按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和委员评价等六个方面,细化标准、明确责任,按100分总分开展量化考核。二是“功能型”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按该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后依次对照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党支部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并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对考核评价结果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公务员。同时,由党总支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支部工作的有力抓手。(杨美华)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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