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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姚安县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针对传统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以审代管、多头审批、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以敢于破冰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
一是找准改革路径,加强顶层设计。
坚持以问为题导向推进改革,通过高标准的顶层设计,努力消除“权责交叉”“多头审批”,加快推进“审管分离”。在学习试点经验、开展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姚安县实际,对全县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通过反复研讨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姚安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特别是提出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实行审管分离,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建立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工作目标。
二是突出改革重点,创新机构设置。
姚安县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将发改、住建等16个部门承担的129项行政许可事项划入行政审批局,并将审批业务职能重新划分为市场服务、社会事务、投资项目3类审批事项,分类设立审批股室。实现多个部门分散承担审批职能变为一个部门承担、由原来部门间的协作变为一个部门里多个股室间的协作、由办证跑多个部门变为到一个部门一个股室就能完成的转变。对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将逐步实行集中进驻管理模式,由各单位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切实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审批提速增效。
为确保改革后审批不断、秩序不乱,姚安县行政审批局一方面是及时制定了《姚安县行政许可权改革过渡期间管理办法》《姚安县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办法》等,加强划转人员日常管理;建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制度、容缺受理审批制度、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集合办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制度、专家审批制度),为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保障。另一方面是加强划转人员的业务培训,多次以培训会、座谈会和个别谈话、考试的形式,对抽调人员如何转变角色、如何开展业务审批及怎样通过网上大厅办件等进行多次培训,对涉及的审批事项,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的要求,做好审批流程再造,严格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和收费,确保改革后审批事项达到时限压缩50%、材料精减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真正实现审批提速增效。
四是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审管职责。
按照“权责一致”“审管分离”原则,以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修订了部门“三定”规定,界定了行政审批局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和强化了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防范“重审批、轻监管”和“以审代管”问题。审批职能划转后,行政审批局作为专业部门,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审批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市场活动监管和公共服务,实现“审管分离”。同时行政审批局和原主管部门又相互紧密联系,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批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审管互动信息交流机制等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机制,让审批与监管在分工协作中相互制衡,使审批和监管更专注、更专业。
截至目前,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已办理审批业务4000余件,所办理事项办结率达100%。真正实现了方便群众、集中办理、高效运转的目标要求。(杨志祥 任晓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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