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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惠民利企政策,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武定县实施四项政策措施,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切实做好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审核上报工作。2022年上半年,受理审核上报贷免扶补260户,新增发放贷款4869万元,带动新增就业567人;受理审核上报创业担保贷款126户,新增发放贷款1670万元,带动新增就业260人。向县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县信用联社审核拨付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贴息资金381万元,拨付武定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费用补贴资金320.76万元。财政贴息资金的拨付和进一步申报,较好地支持了下岗职工、残疾人、妇女、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和社会弱势群体实现创业就业。
积极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一是及时清算上报各级上年应付未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68.18万元;二是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660.8万元和落实县级年初预算配套资金284.81万元;三是积极协调农业、林业和承保部门及时部署2022年全县农业保险工作,保证前年度农业保险的承保责任和当年农业保险保费落实。
认真落实减免房租政策。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主体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期限为2022年全年,减免期限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等级执行,即减免3个月或6个月。适用对象为承租武定县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236167元,涉及4户小微企业和46户个体工商户。其中,4户小微企业减免房租79550元,46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56617元。国有企业减免房租321075元,涉及1户小微企业和37户个体工商户。其中,1户小微企业减免房租108750元,37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212325元。今年1至7月,共落实减免房租557242元。
积极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截至目前,全县已补贴219人41.55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返还116户,惠及职工2550人,返还金额130.49万元,其中小微企业104户,惠及职工1513人,返还金额84.42万元。(陈彬 )
校对:李磊 刘兵兵
审核:郭云旗
终审:陈洁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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