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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违规举债的“后门”被堵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为政府规范举债开了“前门”。更多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成为当前地方政府破解地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瓶颈的有效手段。大姚县全力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战略等重大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大姚县发改、财政紧密配合,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对照专项债券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条件,积极组织策划申报。通过部门协同推动,2018年至2021年10月,全县累计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6个,到位资金13.62亿元(含2021年第三批项目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2.4亿元),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主要做法:
通过近四年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储备,大姚县逐步探索,从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到资金下达、项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大姚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的大姚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委员会,高位推进,加强对全县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大姚县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大姚县人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使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存储、使用及项目收益、绩效管理等。
强化责任分工。按照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制定出台《大姚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县政府领导挂钩直办机制促进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县人民政府领导挂钩督办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机制,实行分口负责全程督办。
强化调度分析。用好用活“开前门”政策,定期召开专项债券管理专题会议,听取部门汇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及已争取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新增专项债券支持。
强化督查通报。加强项目督查,落实约谈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按日监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按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委员会按月进行通报。同时,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或处于全州末三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约谈。
存在的问题:
专业能力不足,发行管理较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是政府融资行为,涉及统筹财政、金融、工程项目等多领域专业知识,专业性要求较高。目前,基层还处于不断摸索状态,专业水平欠缺,对第三方咨询机构参与的依赖度较高,与发展改革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利用深度还不够,债券发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信息共享不够,发行效率较低。在专项债券发行前的项目储备和申报阶段,发改委的重大项目库和财政的债务管理库两套系统并存,信息无法共享互通,系统模块设计较为复杂、部分标准不统一、要素项目不完全一致、数据不能完全实时共享、重复交叉比对等问题,导致了系统填报耗时较长、信息不对称;加之两头上报,拉长了工作链条,降低了专项债券发行的效率。
收入口径偏紧,预测收益较难。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存在“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难、项目申报与发行难、项目推进和实施难”的问题。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遴选、申报时,首先考虑的核心是还款能力,因县级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产出比不匹配、经济效益较低的特点,项目自身盈利能力差导致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遴选申报具有很大难度。
使用范围较小,申报条件受限。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专项债只能用于公益性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而审计等监管部门则严格限定了专项债禁止用于购地、二类费用、补助、回购等。由于上级部门意见分歧和无明确文件规定,限制了地方政府申报专项债券额度。
使用时限较短,实际支付缓慢。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硬性要求,专项债券资金当年须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实际推动中会受到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审批时间较长、设计需求变更问题、重大决策变更等客观因素叠加影响,从而导致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工作建议:
配强专业力量。建议上级发改、财政牵头,联合高水平的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加大专项债券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力度,提升基层把控专项债券政策的专业能力,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
强化信息支撑。建议加快整合发改和财政的项目储备信息系统,打通堵点,畅通渠道,并行一套项目信息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的信息共享和数据统一,同时优化项目系统功能模块设计,方便项目信息录入和更新,为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奠定基础。
扩大测算口径。建议将项目预期带动土地溢价和社会效益等附加价值纳入项目预计收益和收益平衡方案中,适度放大项目收益覆盖系数,以此将一些难以单纯依靠自身运营收益平衡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通道。
明确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允许属于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和设计、地勘等二类费用在专项债券资金中据实列支。出台专项债项目接续发债的实施细则,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促进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弥补基层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缺口。
延长使用时限。建议按照各批次专项债券资金实际的到位时间限定使用期限,参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允许债券资金跨年执行。对于结转超过2年的,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同类别的在建项目,并实行备案制,从而更好地推动地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张 静)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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