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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彭丽华一行到大姚县开展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在大姚县财政局811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大姚县财政局局长、副局长、相关股室长、县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彭丽华一行传达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大姚县财政局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指标要点:一是2015—2019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三是教育费附加征收额及划拨教育经费、土地出让总价款、收益及计提教育资金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局长王以华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相关要求,对2015年至2019年大姚县财政局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作了汇报。重点对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情况、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教育支出情况、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及安排拨付情况、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两免一补”资金、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以及工作措施作了阐述。
督导评估组听完汇报,现场翻看了相关资料后,对大姚县财政局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给予了充分肯定。彭丽华一行指出:大姚县财政在收入总量低,资金筹集极其困难、财政“三保”和脱贫攻坚的巨大压力下,为保障教育事业投入方面克服诸多困难,作出了艰苦不懈的努力,最终做到了四个确保:确保了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学校公用经费按保障标准足额拨付、确保了各类学生补助资助资金和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上级专项资金足额拨付。
彭丽华强调:履行教育职责任重道远,财政部门要继续不折不扣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抓好履职: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培强做大县域经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教育支出。二是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主动向上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上级专项支持。三是加强对教育系统的财务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资金取得实效。(陈海军 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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