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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是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武定县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制度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组织领导。武定县财政局及时牵头成立了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会同县扶贫办负责推进协调组织日常工作,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的工作领导,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整合资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督促各职责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
建立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针政策,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印发了《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整合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参与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每月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并及时通报。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和《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实施的项目还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扎实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克服了“不能整、不敢整、不会整”的问题,优化了武定县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集中财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资金保障。(陈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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