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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贫困县乡脱贫摘帽成果,武定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央、省州“三农”政策措施,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使用规范,成效显著。
规范涉农资金整合。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前规划好项目、建设好项目库,资金跟着项目走,用项目来整合资金,克服资金等项目的被动情况。严格执行负面清单,扶贫资金投向必须要符合政策,只能用于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准确识别扶贫对象,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拨付、及时拨付,使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以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业务为前提,加强日常资金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前置审批,部门配合,坚决做到“不设定绩效目标不得入项目库,不在项目库中的项目不得安排项目资金”;做好部门乡镇扶贫资金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中项目库录入、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资金支出等业务指导。
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新模式。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68号)相关要求,探索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扶贫资金阶段性报账制度,提高扶贫资金运行使用管理效率。
落实责任实施挂牌督战。制定和执行《武定县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建立一月一通报、季末一周一通报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末支出进度不低于92%、其他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80%的目标。
加大督查保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核查,从扶贫资金项目“建、管、用、营”等方面入手,全面检查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突出结合县纪委对扶贫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监督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建后管护机制的落实,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充分发挥,群众长期持续受益,确保全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脱贫+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扶贫扶持资金力度,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发展生产方面的工作,协调协助各部门做好乡镇振兴方案规划、政策配套,使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前后承接有机结合。(陈彬)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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