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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姚县财政局紧紧抓住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契机,认真履行资金筹措、资金争取、资金整合、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绩效等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行业扶贫责任。
一是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大姚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县脱贫攻坚重大事宜,认真履行“一把手”责任。2016年以来,已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职工会等专题会议共65次。
二是抓政策落实。结合中央、省、州有关规定,细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大姚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17〕88号)《大姚县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7〕87号)《大姚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大政办发〔2018〕30号)和2016年至2020年各年度《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资金管理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实行专人、专账管理,积极统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统筹好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整合资金及时安排到乡镇和县级具体项目实施部门,提出明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跟踪问效,使资金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扶贫资金争取,确保贫困对象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坚决拥护各级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方面的各项决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认真落实好挂包帮扶责任,一对一的进行帮扶指导,摸清未脱贫户的家底,掌握实情,把每户的困难逐个消化,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现有脱贫168户无返贫,保证打赢脱贫攻坚战。( 余天杨)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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