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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保障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楚雄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监管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防控经费保障。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主动作为,迅速开辟财政资金“快速通道”,将资金限时拨付到位。截至2月18日,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39.94万元;二是加强医保基金保障。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预拨医保基金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院、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楚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从严履行疫情防控资金支出项目监管职责,确保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何明娅)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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