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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经济工作会指出,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9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和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积极的财政措施,为“六稳”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以楚雄州为例,现就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分析如下。
一、债券资金使用成效
(一)专项债券资金争取情况。2018年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楚雄州共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8.44亿元,按类型划分:棚改专项债20.54亿元,土储专项债18亿元,公立医院专项债2.8亿元,供水和污水处理专项债2.8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4.3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范围的逐步扩大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了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促进楚雄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保障的问题,有力支持楚雄州“1133”战略的实施。
(二)主要做法。一是设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门协调推进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在全州建立发改、财政牵头、部门配合、县市协同、齐抓共管的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机制。二是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限额。针对今年财政部下达楚雄州专项债务限额难以满足基层公益性项目实际需求问题,楚雄州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及项目情况,为楚雄州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三是加快履行债券报批程序。按照项目准备与法定程序“两不误”的思路,楚雄州倒排时间、压茬推进,在前期项目准备的同时,同步制定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报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积极争取提交州人大常委会研究批准。四是提前谋划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工作。以2019年为例,通过对楚雄州各级各部门申报的209个项目进行审查,最终报省级审定同意申报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4个,计划申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64亿元。申报项目重点投向:土地储备6亿元,保障性住房项目15.5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7亿元,医疗卫生2亿元,农林水利建设86.53亿元。在此基础上,在四天时间内完成全州政府债券项目融资方案、财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集中会审,为我州债券顺利发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加大债券使用督导力度。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楚雄州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管,建立专项债券使用情况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对于进度使用进度较慢、使用不规范的采取通报约谈方式,督促各项目单位及时整改,从而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
(三)专项债券投入成效分析。专项债券的投入,有效的拉动经济的增长,一方面是债券发行时间提前,另一方面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增加,政府重点项目、基建投资大幅增加,有效的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以楚雄州为例,2019年投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64亿元,州内土储、棚改、公立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大量实施,为我州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经核算,今年1-9月,全州实现生产总值794.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47.64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09.52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36.87亿元,增长3.9%。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楚雄州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但目前我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一是规模较小,“开前门”力度不足。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新增债券约20.3亿元,2019年新增的地方债券规模为32.65亿元,其中专项地方债券达到32.64亿元。在规模上,这对融资平台举债以及购买服务融资、投资基金、政府PPP等还难以形成有效的替代。楚雄州地方政府债券限于存量债务规模,额度还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地方巨大的融资需求。二是专项债券平衡与项目实际收入水平不匹配。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平衡方案时,所选用的收入模型均为理想情况下的收入,部分收入测算脱离实际标准,未来还本收益的实现无法预测。三是项目建设推动乏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由于实施的项目投资基本上在1亿元以上,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项目招投标时间较长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短期内难以形成有效投资,债券资金拉动经济增长效益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适度放宽专项债券范围,优化资金使用稳投资。一是继续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根据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需要,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二是要灵活使用专项债券项目使用方式。按照厅字〔2019〕33号要求,要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专项债券与市场化融资组合开展项目资金筹集等政策,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需求,避免出现工程烂尾,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配合做好各项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的力度,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积极探索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三是要选优项目保障重点在建项目建设。在申报专项债券安排顺序上,重点选择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同时兼顾当前和长远,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把好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审核关,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聚焦地方政府迟早要干的项目,以及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
(二)继续加强专项债券的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一是要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对于发行的专项债券,都制定了相对应的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继续加大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的作用。二是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进一步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对于到期的政府债券本息,一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方式进行偿还,另一方面要足额将到期债券利息纳入预算,并及时偿还到期利息,避免债券本息逾期风险事件的发生。 (楚雄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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