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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楚雄市财政局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工作的通知》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及时向市级各单位和各乡镇传达《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对照通知,全面做好统计和报送本单位清理结果工作。
二是逐条对照清理纠正,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已出台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制度文件,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对采购单位内部的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对尚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要求采购单位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四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清理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等参与清理工作。对发现的尚未及时纠正的问题,认真做好重点核查。同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曹晓蕾)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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